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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晉安交警1小時查處52起非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

福州晉安交警1小時查處52起非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

晉安交警處罰存在違法行為的騎車者。

海峽網(wǎng)5月27日訊 (福州日報記者 林瑞琪 文/攝 通訊員 榕交警)25日,晉安交警大隊在福飛路三環(huán)路口查處非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1小時內共查處52起,包括未懸掛或未按規(guī)定懸掛車牌、不按道行駛、逆行等。

記者當天在福飛路三環(huán)路口看到,不少騎手為圖方便逆行或闖入機動車道行駛,還有一些騎手違反規(guī)定騎車載人。

上午8時20分,一名男子因電動自行車未懸掛車牌被交警攔下,處以50元罰款。因車主無法出具合格證、發(fā)票等車輛合法來源憑證,電動自行車被暫時扣押。

幾乎同時,一名女子同樣因電動自行車未掛車牌被查處。車主表示,這輛車是本月剛購買的新車,各項證件齊全,只是還未上牌。“所有新購買的車輛必須懸掛車牌才能上路。”交警提醒市民,通過網(wǎng)購等其他渠道購買的車輛在未申報車牌之前不能上路。

當天,交警還查處一輛套牌的電動自行車。車主一開始因車牌懸掛位置不規(guī)范被攔下,交警進一步核實后發(fā)現(xiàn),車牌和車架號以及車主的姓名不符,套用了他人的車牌。交警按照相關規(guī)定對車主罰款50元,并暫扣車輛核查。

交通違法大家談

晉安交警大隊民警陳可佳:根據(jù)規(guī)定,上路行駛的電動自行車須懸掛車牌,車牌丟失應盡快去交警部門補牌,新購買的車輛必須懸掛車牌才能上路。建議市民每天上路前,先檢查自己的車輛,查看車牌是否清晰、完整并正確懸掛。

責任編輯:黃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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