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海峽網>新聞中心>福建頻道>閩南新聞>泉州新聞
分享

臺海網6月23日訊 據泉州第一時間報道,昨日,南安市公安局網安大隊日常在巡查中發(fā)現,一網民在微信群傳播涉及暴力恐怖的視頻,視頻內容為一名外國男子對一女子進行割喉殺戮,場面暴力恐怖、殘忍血腥。

警方便鎖定嫌疑人蔡某生(男,34歲,南安市水頭鎮(zhèn)人)。隨后,南安市公安局網安大隊、巡特警反恐大隊介入調查,聯合水頭派出所依法傳喚蔡某生。

經詢問,蔡某生對自己在微信群中轉發(fā)恐怖視頻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蔡某生是水頭一石材廠員工,偶然看到那個血腥視頻,就想轉發(fā)到微信群嚇唬別人,沒想到會違法并因此被傳喚,如今后悔不已,表示以后不會再亂傳視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第九十條之規(guī)定,南安市公安局依法對蔡某生作出行政拘留七日的處罰。該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自2016年1月1日實施以來,南安市公安機關偵辦的首例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的案件。

南安警方提醒

網上傳播暴力血腥恐怖音視頻屬于違法行為,而且這些內容會對廣大群眾特別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帶來不好的影響,希望廣大網民自覺抵制。切莫貪圖一時之快隨意傳播恐怖信息,以身試法,如收到此類信息,要積極舉報,杜絕轉發(fā)。同時,公安機關將持續(xù)加大打擊力度,還廣大網民一個清朗的網絡空間。

法律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第九十條規(guī)定:新聞媒體等單位編造、傳播虛假恐怖事件信息,報道、傳播可能引起模仿的恐怖活動的實施細節(jié),發(fā)布恐怖事件中殘忍、不人道的場景,或者未經批準,報道、傳播現場應對處置的工作人員、人質身份信息和應對處置行動情況的,由公安機關處二十萬元以下罰款,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萬元以下罰款。

個人有前款規(guī)定行為的,由公安機關處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萬元以下罰款。

責任編輯:楊林宇

最新泉州新聞 頻道推薦
進入新聞頻道新聞推薦
直擊《海的一半》排練現場:用舞蹈重塑
進入圖片頻道最新圖文
進入視頻頻道最新視頻
一周熱點新聞
下載海湃客戶端
關注海峽網微信
?

職業(yè)道德監(jiān)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14 舉報郵箱:service@hxnews.com

本站游戲頻道作品版權歸作者所有,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權,請聯系我們,本站將在3個工作日內刪除。

溫馨提示:抵制不良游戲,拒絕盜版游戲,注意自我保護,謹防受騙上當,適度游戲益腦,沉迷游戲傷身,合理安排時間,享受健康生活。

CopyRight ?2016 海峽網(福建日報主管主辦) 版權所有 閩ICP備15008128號-2 閩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備案編號:20070802號

福建日報報業(yè)集團擁有海峽都市報(海峽網)采編人員所創(chuàng)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yè)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版權說明| 海峽網全媒體廣告價| 聯系我們| 法律顧問| 舉報投訴| 海峽網跟帖評論自律管理承諾書

友情鏈接:新聞頻道?| 福建頻道?| 新聞聚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