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海峽網>新聞中心>福建頻道>閩南新聞>漳州新聞
分享

下面這條新聞,有車一族的都看過來。

車沒年檢,轉手多次,發(fā)生交通事故后,“前任”車主要不要賠?

南靖就有這樣一個案例。

小車接連轉賣他人,為途省事,均沒有辦理過戶手續(xù),也沒有年檢,結果車輛出了事故,四名“前任”車主被判連帶清償責任。

昨日,海都記者從南靖法院獲悉,法院成功執(zhí)結了這起轉讓車輛引起的交通事故連帶賠償案。幾名“前任”車主替肇事車主償還了21萬余元后,和對方家屬達成了執(zhí)行和解協議。

一交通事故牽出9名被告?”前任“車主跟著賠了21萬

一場交通事故怎牽出9名被告?

2014年12月,盧某下班后無證駕駛小車回家,途中,不慎與無證駕駛未登記普通二輪摩托車的王某發(fā)生碰撞,后王某經搶救無效死亡。

經交警部門調查,王某穿越道路的機動車未讓直行車輛先行,致事故發(fā)生,該行為與事故的發(fā)生有直接因果關系,故認定盧某與王某負事故同等責任,而盧某駕駛的車輛,登記車主并不是其本人也不是實際所有人,且車檢驗有效期止為2007年12月,強制報廢期止日期為2014年4月30日,屬報廢車輛。

隨后,王某家屬將盧某、肇事車輛登記車主、實際所有人及曾經買賣過該肇事車輛的余先生、李先生、鄧先生、簡先生等9人一同告上法庭,要求賠償各項經濟損失共計309015.5元,并承擔連帶責任。

一交通事故牽出9名被告?”前任“車主跟著賠了21萬

車子未經年檢 竟然照樣7次轉手

“車我12年前就轉手給別人了,現在出了事故,為什么要跟著賠?”

對于自己成為被告,余先生覺得自己十分冤枉。而李先生、鄧先生、簡先生幾名原車主也辯稱不認識肇事人盧某,車輛也早已轉手了,自己既不是實際車主,事發(fā)時也不在現場,因此不應當為此次事故承擔責任。

經南靖法院調查,盧某駕駛的肇事車輛于2003年,由第一任車主用他人身份證登記并購買,使用1年后,便轉手賣給了第二任車主,緊接著著該車陸續(xù)低價轉手余先生、李先生、鄧先生、簡先生、盧某等人。為圖省事,該車7次轉讓均未辦理過戶手續(xù),而從余某開始,該車便沒有按照法律規(guī)定參加年檢。

既然余先生等人都不是實際車主,那是否還需要連帶賠償呢?

一交通事故牽出9名被告?”前任“車主跟著賠了21萬

轉讓后未年檢 4名“前任”車主連帶賠償

南靖法院審理認為,交警部門作出的王某、盧某負事故同等責任認定準確,該肇事車輛7次轉讓均未辦理過戶手續(xù),但已實際交付,因此盧某是肇事車輛的實際車主,是投保義務人,也是直接侵權人,因此,由于盧某事發(fā)后已經支付部分賠償款,故判決盧某還應賠償王某家屬各項損失合計人民幣285711.82元。

而肇事車輛的登記所有人及第一、二任車主在該車轉讓給余某時,均按照法律規(guī)定參加年檢,因此不用承擔賠償責任;而肇事車輛在余先生、李先生、鄧先生、簡先生等人多次轉讓過程中,均未按照法律規(guī)定參加年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規(guī)定:“拼裝車、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或者依法禁止行駛的其他機動車被多次轉讓,并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請求由所有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承擔連帶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故余先生、李先生、鄧先生、簡先生等4人應對被告盧某所負賠償義務承擔連帶責任。                           

責任編輯:陳錦娜

最新漳州新聞 頻道推薦
進入新聞頻道新聞推薦
韓國警方對總統(tǒng)府等地展開扣押搜查
進入圖片頻道最新圖文
進入視頻頻道最新視頻
一周熱點新聞
下載海湃客戶端
關注海峽網微信
?

職業(yè)道德監(jiān)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14 舉報郵箱:service@hxnews.com

本站游戲頻道作品版權歸作者所有,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權,請聯系我們,本站將在3個工作日內刪除。

溫馨提示:抵制不良游戲,拒絕盜版游戲,注意自我保護,謹防受騙上當,適度游戲益腦,沉迷游戲傷身,合理安排時間,享受健康生活。

CopyRight ?2016 海峽網(福建日報主管主辦) 版權所有 閩ICP備15008128號-2 閩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備案編號:20070802號

福建日報報業(yè)集團擁有海峽都市報(海峽網)采編人員所創(chuàng)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yè)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版權說明| 海峽網全媒體廣告價| 聯系我們| 法律顧問| 舉報投訴| 海峽網跟帖評論自律管理承諾書

友情鏈接:新聞頻道?| 福建頻道?| 新聞聚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