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臺北8月2日電 臺北地檢署偵辦兩項“立委”涉嫌受賄案,8月1日向臺北地方法院聲請將5名涉案前、現(xiàn)任“立委”羈押禁見。臺北地方法院2日下午召開羈押庭審理。
綜合中央社、《聯(lián)合報》、中時新聞網報道,臺北地方法院當天下午召開羈押庭審理多名“立委”涉嫌收受賄賂的“SOGO條款修法案”和“陽明山土地開發(fā)弊案”。涉案6名現(xiàn)、前任“立委”分別為國民黨籍“立委”陳超明和廖國棟,民進黨籍“立委”蘇震清、前“立委”陳唐山,無黨籍“立委”趙正宇及今年剛卸任“立委”的時代力量主席徐永明。
據檢方調查,太平洋流通公司前董事長李恒隆為爭奪SOGO經營權,推動公司法“SOGO條款”修法,涉嫌通過公關“白手套”以現(xiàn)金、轉賬等方式行賄陳超明、廖國棟、蘇震清、陳唐山及徐永明,涉案金額逾千萬元新臺幣。另一案件則為趙正宇涉嫌受賄逾920萬元新臺幣,幫殯葬業(yè)者向主管部門施壓變更土地使用類別。
調查局1日晚間約談相關人員后,將23名被告移送至臺北地檢署。經復訊,檢察官以“涉犯行收賄重罪、有逃亡及勾串共犯、證人或滅證之虞”的罪名向臺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趙正宇、徐永明等10人。前“立委”陳唐山等12人獲交保、1人獲無保請回。這也是史上檢調機構聲請羈押現(xiàn)任“立委”最多一次。
時代力量1日決議當日起停止黨主席徐永明及副秘書長林鈺杰的職務。國民黨主席江啟臣2日表示,只要涉案人員遭收押就會請考核紀律委員會召開會議,至少是停權處分。民進黨廉政委員會2日晚間召開會議處理蘇震清相關事宜,表示將視案情發(fā)展而定,目前朝著停權以上方向處理。
臺北地方法院當天表示,待所有被告開完庭后評議是否準予羈押,預計至少深夜才有結果。(完)
責任編輯: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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