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2日從省機關事務管理局官網獲悉,省直限價房二期第二輪申購正式啟動。近日,該局發(fā)布《關于開展省直單位限價商品住房二期第二輪申購配售工作的通知》,此輪申購截止日期為5月10日。
據了解,省直限價房二期第二輪申購項目位于晉安區(qū)新店鎮(zhèn)鵝峰村,已基本建成,被評為2023年度福州市“榕城杯”優(yōu)質工程項目,將于年內交付使用。本輪可售房源共314套,面向符合本輪配售條件的在榕省直單位和中央駐榕單位干部職工。其中,90平方米戶型156套、120平方米戶型131套、135平方米戶型27套。經省價格主管部門批準核定,該項目限價房配售均價為15392元/平方米。
此輪配售對象為在編在職干部職工;服務滿3年(指在榕省直單位、中央駐榕單位中)合同制干部職工;正式離退休干部職工。配售對象還應同時滿足下列條件:本人具備福州市五城區(qū)范圍內普通商品住房購房資格;本人及配偶(未婚的僅指本人,下同)均未曾購買政策性住房(含參加集資建房,購買公有住房、解困房、公房拆遷安置房、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以及其他帶有政策優(yōu)惠性質的住房,領取公房征收貨幣補償款等,下同),或雖已購買政策性住房但建筑面積未超過本人職級可享受政策性住房面積標準下限(按閩政〔1995〕40號規(guī)定)。
如何申購?申購人可登錄省機關事務管理局門戶網站(http://jgswglj.fujian.gov.cn)下載《福建省直單位限價商品住房二期申請表(第二輪)》(附件1),按要求如實填寫后報所在工作單位審核,同時依照填表須知的規(guī)定提交相關材料。
需要注意的是,省直限價房二期配售后,購房人不得將房屋閑置、出租、出借、抵押(本套購房按揭貸款除外)、用作商業(yè)或其他非居住用途等。購房人在交房后1年內必須入住,入住時向物業(yè)管理單位報備,同時按規(guī)定騰退承租的各類政策性住房。同時,省直限價房二期自取得不動產權證書之日起5年內不得上市交易、贈與、置換,購房人取得不動產權證書滿5年后上市交易的,按照屆時福州市政府的相關規(guī)定繳納房產增值收益等價款。此外,省直限價房二期的購房人今后不再享受其他各類政策性住房(含承租)。(記者 賴志昌)
責任編輯:趙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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