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某中學文科重點班的應屆畢業(yè)生近日聯手打出“暑期精品課程”招生廣告,在社會上引發(fā)爭議。
這份在網上流傳的招生廣告稱,“師資優(yōu)質有保障。”“高考成績優(yōu)異,數名同學考取清北人復等優(yōu)秀高等學府(預錄取),更有泉州市文科總分第一名加盟。”“學習方法系統(tǒng)成熟,向即將步入高中或是已進入高中學習卻不得要領的同學們分享寶貴學習經驗。”
記者注意到,在“師資簡介”一欄列舉的13人中,靠前的4人分別是今年福建省高考文科的第2名、第3名、第4名和第8名,高考總分從668分到660分不等,均被北京大學預錄取。最后一個是福建省排名203名,高考總分629分。這13個高考高分學生都是同班同學,其中12個是女生。
據介紹,他們的課程項目分為“初升高銜接班”和“高中課程個性化訂制輔導”兩種方式。前者收費標準是每人每節(jié)課140元,租用當地一家民辦教育機構的場所上課;后者視不同情況按每兩小時150~250元不等收費,可預約上門一對一輔導。
此舉在當地學生家長中引起不同反響,有的家長認為孩子能近距離接觸這些學霸,機會難得,有的家長指出學生自行組織培訓無資質、不合法,還有的家長覺得這些高分學生急于變現,太急功近利。
記者打通了招生廣告上的電話,接電話的王姓女生告訴記者,因為學弟學妹有這方面的需求,所以才想到去分享經驗。至于收費的原因,是“想利用暑假掙點生活費,也算自食其力吧”。
問及是否考慮過辦班的資質問題,這位女生說,確實有家長提出過質疑,“但我們上網查了,沒有發(fā)現哪條法律規(guī)定學生不能辦培訓班,而且前幾屆學長辦過類似的培訓班,還掙到了錢”。
福建嘉禾嘉律師事務所律師黃舟雄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根據《民辦教育促進法》規(guī)定,不論是法人還是自然人開辦教育培訓機構,首先都必須向當地政府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取得辦學資格后方可向社會招生。無證辦學不僅會被勒令整改關閉,還會對開辦者處以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罰款,嚴重的還會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或追究刑事責任。
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熊丙奇認為,高中畢業(yè)生利用暑期打工掙錢值得鼓勵,但一定要合法。他建議,這些學生可以和有資質的教育機構合作辦班,這樣可以規(guī)避法律風險。
責任編輯:林晗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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