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15日電 綜合報道,當地時間15日,歐盟普通法院宣判,蘋果公司不需依照歐盟委員會的要求,補繳給愛爾蘭130億歐元稅款。
近年歐盟不時對跨國巨頭發(fā)起調查,蘋果公司“在劫難逃”。2014年,歐盟對蘋果公司與愛爾蘭政府達成的稅收協定發(fā)起調查,最終于2016年裁定蘋果公司應補繳130億歐元稅款,對此蘋果公司和愛爾蘭政府均表示不滿,相繼向歐盟普通法院上訴。
對于歐盟普通法院的裁決,蘋果公司和愛爾蘭表示歡迎。愛爾蘭政府稱,“一直都很清楚”蘋果公司沒有得到特殊待遇。
歐盟反壟斷專員瑪格麗特·韋斯塔格爾說,歐盟將“認真研究判決,并考慮下一步可能采取的措施”,其中可能包括上訴。
據此前報道,除裁定蘋果公司在歐洲巨額逃稅外,2020年6月16日,歐盟又宣布對蘋果應用商店和蘋果支付發(fā)起反壟斷調查。
責任編輯: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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